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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很偶然,我在朋友家聊天,无关紧要的话题。在窗口,他顺着光我逆着光,大家都有些倦倦的,彼此心里俨然还纠缠着人事中的种种不如意可都不想轻易提起。我们都是那种习惯对不合理避而不谈,对人世大义隐而不宣的人。告辞的时候,朋友随手将书桌上的一本书塞到我的手里,他说,有空读读这个人的书,他跟我们是有些不一样的。
就这样,这本不起眼的书来到了我手中。书名叫《举手》,让人想起那个久违的动作。小时候骄傲十足的一个举动,大多数人都在岁月的历练中悄悄丢失了。熊鹰却重拾起这个词汇,在诗文间展现了对这一稚拙手势执著而意味深长的坚持。
在这本500多页的厚实篇章中,熊鹰采用了诗文相间的体例,时而用诗的激情“坐进土地的天下透视黑夜”,时而以文的精思“看准一个人在呐喊时戴出的袖标”。他的激情总有种令人惊异的东西,他打破了通常诗人在自我的幽径中独遣情怀的狭隘,不管不顾弄得不好就会破坏诗意的直白,贯穿一口真气,仗义执言。如同他在诗中运用得最多的意象———鹰,他“绝不会以其浅薄的声音长鸣深厚的悲哀”。不知是不是名字赋予了熊鹰与鹰的某种情结,他倾注了巨大的热情和笔墨在写鹰上,鹰对他显然有着不一般的意义,仿佛是遥不可及的天,又仿佛是脚踏实地的土壤,既是一份理想,也意味着一个咒符。他既心甘情愿安放和接纳那只鹰,又深知将因此而遭受的苦难。所以我说熊鹰有着一种不可思议的勇气,直来直去,裸进裸出,但又不是冲动,是对生命的名誉捍卫时迸发的激情!
阅读熊鹰的诗文,同样需要一种勇气。既要敢于直面他对诗歌语言粗犷而又豪壮的运用,又要敢于承受他用心呕出的每一句震慑人心的真话。在这个时代,一个人因与世界殷勤碰撞而令自己疼痛难忍已属难得,更何况即使疼痛了,人们也往往不声不响,隐忍过去。“沉默的大多数”弥散在这个烟幕重重的世界里。熊鹰是个例外,不知是哪里获得的勇气,使他鄙弃呢喃低语的猥琐,高歌独绘那些象征着气势非凡的事物———鹰、太阳,还有大地。他大胆地“向大地的谬种喊魂”,“死的生,生的死”……熊鹰的文字有着极为复杂的质感,既声色俱厉,又充满了谦卑和自省。他既是一个审判者,又是一个忏悔者。在他的字里行间会让人在高亢与悲情中确立一种信心:这个世界总有什么是值得人们为之生并为之死的。
也许熊鹰是一个有些英雄主义情怀的人,谈不上乐观,也算不得悲观。诗文的题材并不是那么开阔,表达中的某些情绪甚至是很多诗人不屑关注的。但他的那个姿态确实非常迷人:对准太阳的方向,他站着。不经意间就令人想到了巴尔蒙特那句叫人潸然泪下的诗:我来到这个世上,为了看看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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