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思想解放与改革开放是一个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渐进过程,我国改革开放30年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与当年的那场思想解放大讨论是分不开的。“催发真理之树枝繁叶茂的,只能是破除迷信的滚滚春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关键时刻,时代进步需要我们继续解放思想,进一步推动改革开放的步伐。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新华网理论频道特摘选《改革开放以来思想大论战》(人民出版社出版)一书的精彩章节,既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波澜壮阔的思想论争,也企望推动对改革开放的全民性思考热潮。
经历了“文化大革命”之后,尤其是听多了那些“左”的口号之后,人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也迷糊了。特别那句“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口号,更让人迷惑不解。如果“宁要草”,那么社会主义优越性究竟体现在哪些地方呢?难道贫穷是社会主义的标志性特征?但是,刚从“文革”的噩梦中醒来的人们心有余悸,即使有疑问也只埋在心里。直到邓小平喊出石破天惊的一句话——“贫穷不等于社会主义”,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才真正开始拨乱反正。
要“草”,还是要“苗”
“文化大革命”时期,是一个“宁要草”的年代。
在那样一个高度政治化的社会,人们热衷于讲政治斗争,忌讳讲经济建设,“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便是当时的流行口号。“发家致富”是造反派手里拎着的一顶铁帽子,看谁不顺眼,就给谁戴上一顶,让其永世翻不了身。特别是在农村,有的农民不过是养了几只鸡、多种了一点菜,并想用鸡蛋与蔬菜到集市上去换些急需的日用品或换点零钱贴补家用,却成了被禁止的行为,成了要被铲除的“资本主义的苗”。那些家庭副业搞得好的农民,往往都被当成新生的地主、富农。而把那些家庭副业搞得好的农民打成新生的地主、富农,其最简单、直接的理论依据,就是苏联革命导师列宁曾讲过的:“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由于这一切原因,无产阶级专政是必要的。”农民家里养鸡、种菜就是被视为小生产,就被认为存在着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危险性。因此,为了社会主义不变颜色,为了防止出现以养鸡种菜而致富的新生资产阶级,宁可大家都穷也不能让鸡鸭蔬菜在农民家里多了出来。这样,还真的革了小生产的命,让农民利用“小生产”换一点油盐的机会都失去了,其结果也就是大家都一贫如洗,整个世界就只剩下社会主义的“草”了。而大家也就心安理得地享受“社会主义的草”——代表贫穷的“草”,吃着“草”,至少可以不被当成阶级敌人而挨斗争。
有人分析,像“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这样的口号提出来之后,为什么仍然会受到许多人响应,这其中不仅是“左”的思想作祟,其实也受传统思维的影响。传统思维中最突出的论题之一是“为富不仁”,即认为一个人富裕了,就会道德败坏,变得没有仁义道德了。因此,历来的老百姓对富人皆没有好眼色,而在革命时期所宣传的“越富越反动”的思想,则进一步膨胀了社会的仇富心态,不仅认为金钱是万恶之源,而且认为拥有了金钱的人也是罪恶滔天的人(即使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观念更新,这种“仇富”心态还残存于社会中)。
但是,“草”是什么?草是荒芜的象征,是贫穷的象征,是所有不好的东西的象征。“苗”是什么?“苗”是生命的象征,是成长的象征,是符合发展规律的好东西。“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这句话,看来是强调对社会主义的坚持,但很容易让人理解为,干社会主义可以良莠不分;或者说,干社会主义,为了与资本主义彻底划清界限,即使是不好的东西也可以坚持,而与资本主义沾了边的东西都坚决不要,把“苗”的归属权让资本主义独家拥有。
真理标准讨论之后,在要“草”还是要“苗”的问题上,大多数人都是旗帜鲜明的。一是认为,所谓“草”并不属于社会主义,“宁要草”的观点只代表极“左”的观点。社会主义是一个制度优越的社会,也是人类理想的社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为生产力不发达,虽不可能做到除“草”务尽,但也决不应把“草”当成一种骄傲、一种选择。二是认为,所谓“苗”并不专属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从来不拒绝人类社会的精华,不管是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都应采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而不应该是“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
在实践中,安徽小岗村的农民,就选择了要“苗”。小岗村的18位农民为了解决吃饭问题,秘密签订协议,将生产队的田土包产到户,而这,却是在全社会被一批再批的资本主义道路,是列为“苗”之类的东西,是以往人们避之唯恐不及的东西。
正因为考虑到包产到户这件事情的巨大危险与严重后果,小岗村搞包产到户的18位农民在自愿签订的协议上毅然盖上各自的手印,声明谁要因这事蹲监狱,其他人要担负起抚养其家人的责任。后来,这件事还是被发现了,公社不敢擅自处理,上报到县,县委书记陈庭元来到小岗了解情况,发现确实分田到户了,叹了一口气,就批示小岗干到秋天,说是干得好再向上级汇报,干不好收回来。但还没等到秋天,陈庭元就顶不住了。因为有人反对,说这样做没有文件,小岗在挖社会主义墙脚,开历史倒车。陈庭元就通过电话会议,让小岗村村民再合并起来,不能搞联产制。再后来,地委书记王郁昭来到小岗,进行一番考察之后,当时回去开了常委会,讨论该怎么给带头人定罪。由于大家意见不一,结果王郁昭拍板说,定罪定不下来,那我们就支持严俊昌(带头人)。会后,王郁昭带着常委们再返小岗村,当面表示支持。之后,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万里也来到了小岗。万里没来之前,陈庭元就向严俊昌透底说:“万里书记要是来了,就实话实说吧,倒霉也好,有罪也好,等万里书记来了再说。”
万里来了之后,第一句就问严俊昌:“可是共产党员?”
严俊昌说:“不是共产党员。”
万里说:“好!中国这么多共产党员都不敢走这条路,为什么?怕丢了乌纱帽,丢了官。很多共产党员他不是为人民的,他为了自己的那个‘官’。”
万里问严俊昌:“你这样干可有把握?”
严俊昌说:“像这样干,不管天灾人祸,可以不要国家供应,可能对国家还有贡献。万书记可能准我们多干几年?”
当时万里就说:“那能干啊!地方批你干一年,我批你干三年。”——这样,虽有逆风千里,但有各级领导撑腰,小岗村悄悄地干起来了。
无独有偶,小岗村的“包产到户”在其他地方也有发生。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在显著位置刊登了一封“读者来信”和“编者按”,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甘肃省档案局有一个叫张浩的干部,1979年初春回河南老家探亲,发现老家正在搞包产到组,分地分牲口,他感到非常震惊,就写了一封措辞非常激烈的信给《人民日报》,认为搞包产到组、包产到户是倒退,将给农业生产造成严重的后果和危害。《人民日报》于3月15日在头版显著位置上刊登了张浩的来信并加了“编者按”。“编者按”要求大家认真读一读张浩的来信,对张浩来信中所反映的现象和问题予以重视,并且明确指出:农村人民公社就是要坚持“队为基础,三级所有”,“包产到组”、“包产到户”就是破坏“队为基础”,已经出现“包产到组”和“包产到户”的地方,必须坚决纠正。但事过半月,3月30日,《人民日报》又发表一篇《正确看待联系产量的责任制》的署名文章,批评3月15日读者来信的看法;同时在“编者按”中承认:3月15日的提法有些不够准确,今后应当注意改正,不同意见可以继续讨论。而这一年秋收,实现了承包的小岗村,其粮食总产量由1978年的3.6万斤猛增到13.2万斤,人均收入由上年的22元跃升为400元。
1980年,邓小平同志在同中央负责工作人员讲话时说:“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安徽肥西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增产幅度很大。……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在中央领导人表态支持下,包产到户在农村蓬勃展开,到1981年秋,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上升到总数的40%。这是没有靠强迫命令,而是靠实践教育,靠群众愿望得到的推进。当时,大约有5%的生产队还坚守在人民公社的阵营里,另外55%的生产队在犹豫。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了该年1号文件。这个文件名为《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是在万里主持下推动农村进一步改革的一个重要文件。文件的突破点,是这样一段话:“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的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对此,邓小平向那些犹在观望者尖锐地质问说:“农民收入增加是不是资本主义?靠自己的劳动成果增加了收入,这是什么资本主义?”
是的,能够让人民群众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的事情,决不是“资本主义的苗”,更不能将此划到资本主义去。因为,富裕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贫穷不是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