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应回收,随地乱扔要罚款——这是人人都懂的规矩。然而,生活噪声这种“无形垃圾”,却让人头疼。建筑工地打桩机的隆隆轰鸣,隔壁音响的震耳欲聋,路口汽车的尖声催逼,迪厅舞会的夜夜笙歌,商场促销的疯狂嘶喊,居家吵闹的呵斥怒骂……日前,记者就市民关注的噪声问题进行了采访。
噪声形成“包围圈”——让人烦!
“广场噪声大,照样惹人烦。”家住工业路附近的宋先生告诉记者,每天晚上从8时30分左右开始,就有市民陆陆续续到附近广场唱歌跳舞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音响的声音开得很大,常吵得孩子无法学习,为此,他们不得不关紧窗户。
“再好听的音乐,深夜就变得刺耳了。”陈先生家住梅溪路中段,白天这条街热闹,到了晚上还不得安宁。他说:“梅溪路的一家迪吧自经营之日起,每晚从9点到次日1点,都在进行劲歌热舞,音乐声震得家里的窗户也随之颤动。娱乐场所采用好点的隔音建材,调低音乐分贝就那么难吗?”
“幼儿园音乐‘温柔一点’有何不可?”在丝织厂后街居住的小刘,每到早上7点钟就会被附近幼儿园大喇叭的音乐声惊醒,经常上夜班的他为此很难睡个囫囵觉。
工业路几家手机店的扩音器从早到晚都没停过,居民受扰难入睡;八一路半夜不断有大货车经过,不清静;仲景路卖香蕉、卖青菜都要用高音喇叭喊价叫卖……
事实上,这几起噪声投诉,仅仅是众多的噪声扰民事件的冰山一角。
新规实施嗓门依旧——不知情?
15日,记者在市城区工业路、梅溪路、建设路等街道发现,有不少商家的门口依然摆着音箱,发出的声音震耳欲聋。不仅许多商店靠大喇叭招揽顾客,一些理发店、婚纱影楼、音像店等也纷纷“引吭高歌”,声响老远就听得见。
据我市环保部门专家介绍,人正常说话声响约为55分贝,大声说话时大约为60至70分贝。分贝值每上升10,表示音量增加10倍。而街头大喇叭的分贝值往往远远超出正常数值。在《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里,明确规定处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的市民,其所在地区的医院病房、住宅卧室、宾馆客房等以休息睡眠为主、需要保证安静的房间,夜间(22:00至次日6:00)噪声不得超过30分贝,白天(6:00至22:00)不得超过40分贝。以居住、学校、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其室内噪声夜间不得高于35分贝,白天不得超过40分贝。
对业已开始实施的这一新规,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多数商家要么不知道有限制音响声音的新标准,要么就是不知如何衡量噪声。一家精品店老板对记者说:“虽然有了噪声评定标准,规定了声音分贝的大小,但我们无法准确把握。再说了,其他商铺都用音响宣传,一家遵守也没用。”
管理部门各有分工——需看准!
记者通过市环保局投诉热线了解到,这几年,每逢节假日,他们收到的有关生活噪声的投诉量就会猛增。一名工作人员称,除去施工噪声,很多噪声大多集中在居民区附近的卡拉OK、商业促销、搬运货物等商业行为上。
市环保局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新标准,卡拉OK厅、迪厅、商场、超市等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场所产生的噪声都属社会生活噪声,都在查处范围之内。但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虽然环保部门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但具体到不同类型的噪声,管理部门也不同。比如,工厂运转、娱乐场所、工地施工等所产生的噪声由环保部门负责;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喇叭或在市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等噪声归公安机关管;交通运输噪声归公安、交通部门管……
记者了解到,从以往案例来看,因邻里装修、音响等产生的干扰他人的噪声,可由物业、业委会等指证,相关职能部门便可处理。目前“110”在接警处理因噪声产生的纠纷时也多以宣传教育为主。不过如果遇到“较真”或不配合的当事人,硬要看到“处罚依据”,还需环保部门出动专业的噪声检测设备。
不少市民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各部门治理噪声污染“拧成一股绳”。各部门“内部分工”虽不同,但都应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最重要的是“早日还大家一个清静”!
市民受到噪声侵扰,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举报:市环保局举报电话:12369,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本报市民热线:638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