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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街上发“赠品” 想接受得掏钱
www.nynews.gov.cn 作者:朱怀蕙 郭建刚 孔峰 文章来源:南阳日报 更新时间:2008-11-3 10:46:01

  10月28日,有市民致电反映,社旗县赊店镇红旗路中段活跃着六七个十七八岁操外地口音的小伙和姑娘,他们手持盒装芦荟沐浴露、洗发液、护肤霜等产品,沿路拦截行人推销产品。

  这几个销售员在路上逢人就拦,管男同志叫“叔叔”,管女同志叫“阿姨”,手持芦荟产品声称是“赠品”,硬塞给行人。待行人有意接受“赠品”时,他们则说:“这产品不要钱,请你在我们的捐助贫困生花名册上签个名,这是一项公益活动,捐款19.8元就能救助一个贫困生。”很多行人无奈地拿着“赠品”在销售人员的花名册上签上名,然后掏了钱。

  据悉,这群销售人员已来社旗街头促销几天了,一天下来每人能促销10余盒,很多行人糊里糊涂买了“赠品”。目前,社旗县工商局已经对这群销售人员展开调查,一经核实他们的行为属于非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搞经营活动应该办理营业执照或备案登记,在街头兜售化妆品属流动商贩,没有许可证就在街头卖化妆品是不允许的。经查证,产品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就要具备批准文号和检验报告,如果没有这两项就可以断定是假货,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消费者在街头购买化妆品后,一旦发生纠纷,常因缺乏投诉主体而难以讨回公道。因此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要到正规门店去买,以免上当受骗。

新闻录入:曹莉    责任编辑:曹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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