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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城中村改造实现多方共赢
www.nynews.gov.cn 作者:李天密  曹国宏 文章来源:南阳日报 更新时间:2008-11-3 14:11:47

  编者按 在“让利于民,造福于民”的思想指导下,城中村改造这一老百姓最关心、利益关系最复杂、矛盾爆发频率最高的工程在我市得以顺利展开,并且最终收到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或许可以给我们这样一个启示:以人为本是指导决策的关键。城中村改造本身就是一项致力于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服务性工程,只要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行动过程始终,理清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许多问题都可迎刃而解。

  10月17日,南阳市宛城区溧河店村村民谢东伟一边向清理车上装垃圾,一边高兴地说:“要离开这里真有点不舍得。不过,想想这里将成花园式住宅,我们全力支持建设!”谢东伟一家4口人,原来有一座3层小楼,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他不仅可以置换一大一小两套住房,还能获得相应奖励。和谢东伟一样,南阳可以享受城中村改造政策的村民有7.6万人,他们已经开始积极拆房动迁。

  村民支持城中村改造的动力何在?南阳市委书记黄兴维一语中的:“主要取决于我们充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改善民生入手,从节约土地出发,充分注重城中村改造的科学性,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这是一项‘让利于民,造福于民’的德政工程。”

  南阳是国务院首批命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等称号,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然而,市区中大批存在的城中村与快速发展的城市建设多有不配。2007年3月,南阳市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掀开了城市发展崭新的一页。

  如何才能让群众满意,保证顺利拆迁?市长朱广平告诉记者,南阳城中村改造不是单纯的开发改造,而是从改善民生入手,加快中心城市发展、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政府收益全部用于城中村改造,其他行政规费按下限收取,用于安置村民、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城中村改造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采取原地安置的方式,每人安置40平方米的住房建设面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人安置6平方米的经营性用房建筑面积。此举不仅不会让村民失去“土地”,还会实现“土里生金”。

  南阳市还从节约土地出发,严格规定: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在保证安置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和开发用地后,剩余土地全部纳入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一位业内人士说,有了这一规定,就给土地开发套上了“紧箍”,要求每一个改造项目都得从节约土地出发进行科学规划,那种大手大脚、不切实际的土地开发将受到严格限制。

  作为“民心工程”的城中村改造,实现了“多方共赢”:村民居住环境改善了,生活有保障,自然满意;开发商因为有了政府的推动,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可以节省资金、提高办事效率。而南阳市规划局原局长李金旺则说,城中村改造与调整城市总体布局有机结合,不仅完善了城市功能,改善了居住环境,而且改善了城市基础设施条件,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提升了城市现代化水平。

  (转自10月28日《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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