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一直是广大农民安身立命的基本生产资料,是获取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生老病死的保障。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农村土地改革方案终于尘埃落定,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则成为其中的焦点。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情况如何呢日前,记者就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土地经营权流转时代的呼唤
10月28日,记者来到市农业局农经科采访,其间该办公室的电话一直响个不停,全是各县的农民咨询、投诉有关土地承包事情的。
据市农业局副局长王志恒介绍,近年来,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逐年增加,已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始于上世纪80年代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适应了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标志性起点。但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农村社会、经济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特别是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种地“零税负”大大降低了种地成本,还有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补贴、良种补贴等,更是激发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农民由原来的撂荒土地变为争取土地,由此引发利益冲突。就我市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违法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调整承包地。而在我市一些地方,随意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地的做法相当普遍,村组干部以结构调整、绿化达标、人地矛盾突出等为理由,随意把出嫁、升学、参军、进城务工、一人或数人去世家庭的承包期内的部分承包地收回。
收回承包地高价发包。一些地方受经济利益驱使,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地。取消农业税后,一些村组在土地上打主意,违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将农民的部分承包地收回,重新高价发包给群众,作为村组“创收”的途径。
强行流转承包地。一些乡村以村或组的名义,与种植大户、县乡机关干部、社会人员、企业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强行将群众承包的土地流转出去,收取的承包费有的给了农民,多数则被村组侵占。
上述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久稳定。依法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指导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今后土地承包管理工作重点。日前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更是作出重要决定,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模式各具特色
近年来,随着我市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速度较以前明显加快。
特别是,我市一些地方已经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摸索出了多种有效可行的模式。截至目前,我市土地流转户数达到9.76万户,流转土地面积74.4万亩,主要有下列几种流转形式
转包。转包是指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把自己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经营的行为。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不变。由于我市农民外出打工、经商的较多,所以我市土地流转中转包这种形式较多。目前,我市共有转包户6.34万户,转包土地4.67万亩,分别占流转土地总户数和总流转面积的64.9%和62.8%。
出租。出租是指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把自己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从事农业经营,并收取租金的行为。出租的期限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超过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目前,我市共有出租承包地农户1.85万户,出租土地14.86万亩,分别占流转土地总户数和总流转面积的19%和19.9%。
互换。互换是指在承包期内,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不同农户为了农业经营的需要,相互交换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目前,我市有3313户农民进行了土地互换,互换土地2.34万亩,分别占流转土地总户数和总流转面积的3.4%和3.1%。
代耕代种。即一部分农户家庭由于成员外出务工经商,其土地由左邻右舍或亲戚朋友代耕代种。
土地流转转出多赢局面
农村土地经过流转,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还促进了农村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综合效益日趋显现。
典型一种粮大户擎起粮食先进县
今年秋收,唐河县上屯镇农民杨继学又收获了丰收的一季。杨继学是一位普通的农民,从2001年9月份开始尝试着从外出务工人员、本地经商人员手中转包土地用于集约耕种,对村民小组的集体用地实行整体转租。到2003年,他通过转包、转租等形式从其他农户手中取得可以用做粮食种植的土地达1100亩。
土地连片经营给他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土地连在了一起,大型农机具能用上了,土地单产提高了,自然收成也更好了”。2005年、2006年、2007年他连续3年被农业部评定为“全国种粮能手”。
唐河县是河南省第二大产粮县,耕地面积245万亩,年产粮食在25亿公斤以上,连续多年被评为“粮食生产先进县”。像杨继学一样,在唐河县种粮500亩以上的大户目前已有100多个,已经成为该县粮食生产的生力军。
典型二拿了土地租金还能在自己地里打工挣钱
镇平县郭庄回族乡位于镇平县城南20公里处,2005年7月,团兴现代农业公司投资1700余万元,租赁该乡郭庄、熊庄、团东、团西、团中5个村1600余亩土地,建立优质蔬菜生产基地,连片种植芥蓝、菜心等。
在该项目投产之前,该乡的领导非常重视,对群众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采取农户自愿出租、土地置换等多种形式,引导土地合理有序流转。团兴现代农业公司租赁的1600余亩土地,涉及农户300余户,该公司与每位农户都签订了蔬菜种植土地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亩每年给农户补偿400元,流转期限10年。除此之外,还有200余名群众到团兴现代农业公司从事蔬菜生产,人均月工资900元以上。拿到了土地租金,还能在自己地里打工挣钱,不少农民觉得这样很划算。
专家建议流转过程需规范
土地流转后集中经营带来的效益已经在实践中得到了证明,但它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市农经部门有关专家建议应积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引导流转。在土地流转中,农民是土地流转的市场主体,土地流转应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土地流转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
二、依法规范流转。无论采用哪种形式流转土地,都应当依法签订合同。要严厉打击私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搞掠夺性经营的违法行为,保证土地流转健康有序进行。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培育和发展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障体系,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
三、处理好资本和农户的关系。农村土地流转应当主要在农户间进行,不加限制地让公司、企业大片圈地,会影响粮食的产量和农村的稳定。应当鼓励和引导资本进入农业的产前、产后领域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鼓励公司和企业对非耕地农业资源进行投资开发。
四、政府角色应准确定位。尽管中央明令农村土地流转必须依法、自愿、有偿进行,但实际运作中,一些地方政府滥用权力强制性进行流转,并任意截留流转收益,以地生财,与民争利,不仅严重侵害了农民利益,也损害了政府形象。
农村土地实行有序流转,是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环节,是土地规模经营实现农业产业化的有效手段。只有正确引导农户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才能进一步搞活农村经济,才能加快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农民也才能从中尝到越来越多的甜头,获得越来越多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