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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
| ———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常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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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nynews.gov.cn 作者:党华 范子卿 潘云 蒋岩… 文章来源:南阳日报 更新时间:2006-5-9 10:4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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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市人民检察院出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项措施》,在全市检察机关贯彻执行。日前,记者就此走访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常康。
常康说,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呼声,立足检察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为农村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基于此,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出台了十项服务措施。
常康解释说,这十项措施主要体现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打击犯罪,维护好农村社会治安稳定。对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像村霸、街霸等流氓恶势力犯罪,抢劫、盗窃耕牛,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农资产品及其黄赌毒等违法犯罪,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严厉打击,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整治,依法快捕快诉,增强农民群众安全感。二是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政治稳定。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实现矛盾不积累、不膨胀、不激化。办案中重视宽严相济政策的运用,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保障农民群众心平气顺,安居乐业。三是执法为民,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像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乱占耕地等犯罪活动,农村基层工作人员在扶贫、征兵、计划生育等工作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是南水北调、高速公路等重大工程的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犯罪,必须严肃查处。此外,我们还要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和送法进村活动,落实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常康强调,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今年,市检察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全员业务技能竞赛”,其目标之一即在于通过这样一个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为服务新农村建设提供可靠的队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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