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南阳市重点新闻网站 >> 新闻中心 >> 南阳各地 >> 方城 >> 正文
方城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www.nynews.gov.cn 作者:王惠 文章来源:大河南阳网 更新时间:2008-9-26 16:50:48

  大河南阳网讯 为进一步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关于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宛工文[2008]82文件),日前,方城县总工会、方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方城县中小企业服务局联合行动,共同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工资收入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

  这次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总体目标是:全县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或在集体合同中签订工资专章。小型企业比较集中或行业相对集中的,推行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签订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或在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中签订工资专章。具体要求是,2008年全县签订工资专项(专章)集体合同的企业要达到30%。通过三年的努力,2010年全县签订工资专项(专章)集体合同的企业要达到70%,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和集体企业要达到100%。经过五年努力,达到全覆盖。

  同时,决定将今年的9月和以后每年的3月定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做好这项工作。

  相信,通过这项活动,将逐步建立企业公平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使工资增长幅度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相适应。职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而相应增加。

新闻录入:刘印    责任编辑:刘印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