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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异地协作 唐河民工权益得保障
www.nynews.gov.cn 作者:马中武 文章来源:大河南阳网 更新时间:2008-10-29 16:30:31

  大河南阳网讯 2008年3月,广东省中山市某物流公司唐河籍员工曾某,在单位宿舍内洗澡时因燃气热水器煤气泄露致死,事发后公司拒绝赔偿,唐河县法律援助中心与中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异地协作,当事人获得了10余万元赔偿。
  
  2008年8月,王某儿子在河北安新县三台打工时,晚上11时不慎从宿舍楼摔下,造成头部骨折,失去记忆,精神失常,唐河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安新县法律援助中心异地协作,最终厂方赔偿王某各项损失5万余元。

  唐河县有30%以上农村人口外出务工,民工离开家乡,远走外地,在工作生活中存在许多困难,一旦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很难得到解决、维护,处理不当,极易引起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县法律援助中心针对此情况,开展民工法律援助异地协作,维护民工权益。本年度成功与广东、浙江、安徽、河北等多个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异地协作,共办理7件民工援助案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5万余元,有效地维护了民工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新闻录入:刘雪梅    责任编辑:刘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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