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吊我的自行车
作者:田中禾 文章来源:南阳文化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8

  这些年,自行车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是越来越掉价了,稍有身份的人出门不坐小车就会觉得失落。你若傻不唧唧地问他“怎么来的?”就像问一位已过花季的女士的年龄一样不懂礼貌,他会支支吾吾不好意思,仿佛骑自行车是件很没面子的事,人们早已忘记了它曾经是中国人衡量家庭生活水准的“三转一响”(自行车、缝纫机、手表,收音机)之首。对于一个东方大国,生活日用品的更新尽管来得很迟,很艰难,但总算来了。高速公路使“三转一响”的典故成为不堪回首的历史,实在没必要对向往“奔驰”、“林肯”、“克迪拉克”、“雪铁龙”的一代人重提。

  然而我仍然怀恋我的自行车。骑着自行车穿过闹市,在比肩擦臂的人群中追逐钻绕,与芸芸众生融为一体,在充满生机的尘世间感受生命的生动、活泼,那感觉好极了。对于一个骑自行车的人,世界是亲近的,直感的,它美丽、开朗、热闹,有着明确的方位和丰富的色彩。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只有骑自行车转上一天才会感到真正认识了它,不必依靠地图和抽象的思维就能在那儿生活。

  我骑的第一辆自行车是哥哥单位处理的。那也是我们家的第一辆车。不知它为公家服务了多少年头,到我家时已像一头磨褪了毛的老牛,不唯车圈锈迹斑斑,车架也变成了黑黢黢的钢管,全身看不到一片色彩。然而它竟出乎预料的结实,任我摔打磕碰,把此后新买的自行车熬垮了几辆,却还是那副蛮不在乎的破旧样子。那时我是个中学生,在球场上歪歪倒倒兜了两圈就算学会了,神气活现地骑着它驰过大街,绕过车水马龙的广场,得意洋洋的样子真像展翅飞翔的小鸟。

  我想起年轻的妻子跟着我在郊区土路上骑车。她根本没学过,我硬逼她和我一起上路。我在前边走,她在后边跟,忽地一下,她冲过路沟,歪倒在麦田里。我们俩忍不住一阵大笑。她爬起来拍打掉身上的土再次跨上车,一路歪斜向前冲,一进市区,就把一个急着上班的小伙子撞倒,陪了一阵小心,替人家修好了车才得脱身。那辆飞鸽车是我在郊区最得意的财产,在郊区到城区的那条马路上,我像个愣头小子一样追逐每个在我前边的骑者,和素不相识的同路人赛车。玩花样,大撒把,两手抱在胸前,旁若无人地在大街上飞驰。炎热的夏季的午后,马路上车辆行人稀少,我骑着车打着盹,竟然没在路上栽倒出事。

记忆最深的是在故乡,为了省去一元二角钱的车票,从县城到市府,一百多里骑自行车往返。那正是秋天季节,一早动身,不慌不忙地走,走到六十多里的小镇歇下来,坐在路边茶棚里,一边喝大碗茶,一边吃随身带的干粮。田野上的热风阵阵吹来,秋庄稼一片浓绿,远远近近的豆地里蚰子在嘹亮鸣叫。汗水吹干之后,胸前背后升起一股豪气,忍不住一路放声大唱。

  前不久搬家时忽然记起车棚里还存放着一辆自行车,那是我的第四辆车,扔在车棚里已被遗忘多年,可它居然还在那儿。看它积尘满身的样子,我心中泛起一阵怅然,猛可间觉悟到小汽车不仅使我远离了青春,还早已把我变成了机械和城市的奴隶。世界被挡风玻璃罩在漠然的色调里,我被钢铁包围,不再感受到人群的热闹和亲和。快车道抛掷着我,我不再是道路的主人,而是城市物流中一个微小的运动体,我已感知不到真实的世界,呼吸不到尘世的空气。走过人生的长河,人就是这样被孤立、被分化,丧失掉鲜活的人世。当你为着名望、地位奋斗的时候,你正被名利从生活在其中的生动活泼的人群中剔除出来,让有血有肉的生命在祭坛上枯萎。

  我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勇气像年轻时那样在阳光下、在风沙里、在风风雨雨中,骑一辆不太破也不太新的自行车驰入尘世?我觉得自己还不至于像庄子中的混沌氏那样反对一切工具改革,坚持人必须靠双脚行走,两手劳作,用瓦罐汲水,连浇地的水车也要不得;但我的确时时为自己担心,会不会有朝一日为了贪图现代文明的安逸和享受,为了谁都说是身外之物而谁也不肯放弃追逐的浮华与荣耀,而丢掉人性中最可宝贵的东西--纯朴、天然?也许那才是人在人世间最大的损失。

作品录入:金水河畔    责任编辑:金水河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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